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青铜峡: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稿件来源:宁夏纪委监委网站
发布时间: 2020-01-08 08:42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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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青铜峡市纪委监委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,分别是:
1.瞿靖镇玉南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军违规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。2017年3月15日,李军在为其女儿举办婚宴时违规收取本村11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200元。2018年4月7日,李军将违规收取的礼金退还管理和服务对象。2018年6月,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2.市公路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8年1月25日,市公路段段长刘锐主持召开段务会议,研究决定路政治理超载站工作人员每月领取定额差旅费。2018年6月,路政治理超载站站长于洋、副站长辛河、副站长王学兵每人领取1月至5月定额差旅费共计4620元。2018年9月,市公路段段长刘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站长、副站长违规领取的差旅费共计13860元上缴市财政,责成市公路段对定额发放差旅费制度进行整改。
3.邵岗镇邵北村党支部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。2015年6月,邵岗镇邵北村党支部为鼓励党员积极缴纳党内关爱基金,完成党支部党内关爱基金筹集任务,时任邵北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刘光会、时任党支部副书记刘明、时任党支部委员、村委会委员徐光山、时任村委会委员兼村会计郭恒涛、村委会副主任兼妇女主任王丛等村“两委”班子成员研究决定,为缴纳党内关爱基金党员干部每人发放一件被套,随后邵北村为缴纳党内关爱基金的61名党员每人发放了一件价值26元的被套。同年9月20日,时任村会计郭恒涛将购买被套的1586元在邵岗镇农经站邵北村集体账户报账。2018年11月,刘光会、刘明受、徐光山、王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郭恒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返还给邵北村村集体26元。(青铜峡市纪委监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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